清算審計指企業由于破產、關閉、解散等原因終止,注冊會計師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以及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進行的審計,由通常包括破產清算審計、合同約定終止清算審計等。此類報告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清算審計報告。 稅務主管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納稅清算,出具完稅證明前,也要求注冊稅務師對企業近三年的納稅情況和清算企業所得稅納稅情況進行審計,出具稅務清算報告,此類報告必須由稅務師事務所出具,又稱清稅報告或涉稅鑒證報告。 清算審計服務 長春現代會計師事務所提供“清算審計”服務,